我与闺中好友夏明珠上街游玩。
我身后一人,走路崴了脚,慌乱之下正好扯到了我的面纱。
明珠为了帮我,她的面纱也猝不及防脱落了。
就这样,我和明珠在众目睽睽之下掉了面纱。
我第一反应,就是完了。
第二反应,就是慌张的看着明珠,急切又无措。
“明珠,我们打死了也不能认错,听到没有?”
只因大祈国有律法,女子从三岁起,容貌除了亲人,只有夫君可以看到。
若被外男看到,便是不贞,会被唾沫星子活活淹死!
此陋习已经延续了两百多年,不知有多少女子死于其中。
甚至还有四五十岁的妇人被外男看了脸,而活生生丧命。
但女子被人看了容貌,有两种死法。
第一种是自我忏悔,需写一篇长达万字的认错书,然后被押到闹市,当众自尽而亡。
绝大多数女子会选第一种,因为可以保留些体面,死后还会被世人称赞“忠贞烈女”。
第二种便是不认错,她们渴望获得一线生机,不甘心就这么死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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